正在阅读: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
资讯中心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

2020-04-28 11:01:54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生活污水处理水处理阅读量:19627

导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按照相应的业务规模,分为一类项目、二类项目和三类项目。一类项目是指,需要对1000个以上的处理设施,或者日处理能力合计2000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各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要求,我厅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按照相应的业务规模,分为一类项目、二类项目和三类项目。
 
  一类项目是指,需要对1000个以上的处理设施,或者日处理能力合计2000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二类项目是指,需要对400个以上1000个以下的处理设施,或者对日处理能力合计10000吨以上20000吨以下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三类项目是指,需要对400个以下的处理设施,或者对日处理能力合计10000吨以下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运行维护单位承接运行维护业务应当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并在运行维护期间保持相应的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3。
 
  本规定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环保在线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环保商城:

    气浮机曝气机COD测定仪TOC分析仪污水提升器带式压滤机格栅除污机污泥泵潜水搅拌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搅拌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压清洗机油烟净化器板框压滤机无轴螺旋输送机气体分析仪烟尘检测仪油雾净化器超声波清洗机泳池水处理设备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9680
    环保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环保在线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环保在线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环保在线网

    抖音号:hb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环保在线

    公众号:环保在线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环保在线

    快手ID:2537047074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