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对饮用水质量要求逐步提高,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自来水的需求,
2025年,深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实现自来水直饮。
为确保自来水直饮目标的实现,需进一步提高自来水水质,提高安全性和保障水平。为此,需制定与深圳城市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确保饮水安全。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 60—2020)正式发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对标世界卫生组织(WHO)、欧盟、美国、日本等先进饮用水水质标准,结合深圳市水质特点,提出了适应深圳市的供水水质指标和限值,并对水质管控提出要求,标准包含水质指标116项,其中常规指标52项,非常规指标64项。
对比、国家以及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深圳无论在水质指标数量还是在指标限值方面,均严于或已对标以上标准。
深圳标准对比标准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标准相比,116项指标有84项对标严格标准或严于标准;有26项未对标严格标准;有6项标准无此指标。
深圳标准对比国家标准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相比,增加了10项指标,提升了52项指标(含消毒剂);附录由原来的28项增加到45项;考核方法上提升了出厂水和管网水合格率要求,增加了嗅味物质和消毒副产物的检测,重点关注水水质。
自来水从出厂、流经城市管网,再到流入千家万户,都必须确保每个环节的水质安全,疏而不漏,形成闭环。
新标准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市自来水的水质感官性、口感更好增强水质健康安全性。
新标准还将进一步促进水质检测技术的提升加快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发展推进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建设与升级改造并为实行全城自来水直饮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原标题:全国严!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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