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要求全市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检查
2013-01-30 15:32:31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扬尘污染阅读量:3972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目前颗粒物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在颗粒污染物中来源于工业烟尘和粉尘的数量在逐年减少,而来源于扬尘的颗粒物在颗粒污染物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却在逐年增加,目前已成为造成城市颗粒物污染的首要因素。
hbzhan内容导读:目前颗粒物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在颗粒污染物中来源于工业烟尘和粉尘的数量在逐年减少,而来源于扬尘的颗粒物在颗粒污染物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却在逐年增加,目前已成为造成城市颗粒物污染的首要因素。
29日,北京雾霾持续,大部地区能见度低,并出现罕见雾凇景观。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数据显示,城六区PM2.5浓度突破300微克/立方米,均已达到六级严重污染,部分监测站点甚至有“爆表”趋势。北京环保监测中心昨天上午在官方微博表示,由于目前北京市湿度大、风力小,PM2.5的小时浓度仍较高并略有上升,处于严重污染的程度。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建设系统立即开展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检查,对于扬尘治理不力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责任企业、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
昨天,市住建委发出紧急通知,即日起到1月31日晚24:00,全市所有施工现场(含轨道交通工程)停止土石方作业、露天作业、渣土运输作业和拆除工程作业。同时,按照市政府《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裸露土方、地面等部位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及时清理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对已停工工程进一步加强管理。
从即日起,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立即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对于扬尘治理不力的企业、责任不落实的项目和个人一律按高限处罚,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责任企业、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
-
阜阳市颍州区坚持“三聚焦” 整治扬尘污染
截至10月26日,颍州区PM2.5平均浓度38.1微克/立方米,在全市8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二。
扬尘污染大气污染防治 2024-10-31 10:18:58
-
精准治污让常州天宁蓝天成色更足!
常州市天宁区在一季度大气攻坚中数据稳步提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9%。蓝天的成色更足,离不开“三措并举”工作法!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大气监测 2024-05-11 07:10:00
-
西宁市深入开展扬尘治理行动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协同西宁市大气精准管控技术团队成立专项小组,对西宁市建筑工地“十个100%”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建筑扬尘治理 2024-03-28 08:43:31
-
100套“灵嗅P1-T”落地运城市,引领扬尘治理新篇章
2024年1月,运城市引入了100套“灵嗅P1-T”出租车载走航监测系统,旨在提升城市扬尘问题的监测与治理效率。该系统通过建立一套动态、移动的监测网络,为城市扬尘的精准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在监测模式优化、监测范围拓展、实时与历史污染数据分析、长效机制构建等多方面展现出其独特价值。
扬尘扬尘污染灵嗅P1-T监测系统 2024-03-01 10:23:33
-
提升“气质”!深圳罗湖扎实推进冬季颗粒物微克行动冲刺工作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部署会召开,有关部门加强扬尘监管力度、增加洒水频次,会上通过《罗湖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冬季颗粒物微克行动冲刺的通知》。
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 2023-11-24 09:29:59
-
开封市召开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调研会,明确重点推进餐饮油烟、清洁汴梁、渣土车等专项治理!
会议明确,要围绕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开展工作,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清洁汴梁、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工作,聚焦Pm2.5、Pm10、移动源、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扬尘防治取得实效。
扬尘污染大气污染防治 2023-11-06 11:06:42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