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十年磨一剑。既然规划环评早在12年前的环评法中便以法律的形式确定,那缘何没有将它打磨成我国环保工作中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呢?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言,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建的现象比较普遍。
作为环保参与国家经济运行决策的窗口,规划环评同样也是我国经济推动绿色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10月27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环保部正准备拟定《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未批先评项目的相关责任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凡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环评追责办法办法的出台,有望打破规划环评的无力感,使其像钉子一样嵌入到各类规划的每一个环节,使环评成为规划不可绕行的正当程序。
法令先行,行动紧跟其后。据了解,目前国家环保部正在对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同时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重点地区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以划定这些区域的环境准入红线,将这三大环境矛盾凸显,公众环保诉求强烈的地区打造成为新常态下破解经济与环境两难的改革示范区。
“面对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我们等不起、拖不得。”环保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现代化全局的关键问题之时,规划环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不需多言。现如今,若要民众重拾对环评的信任与希冀,实际操作上并不容易。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应当看到的是,在此经济转型的关键节点,国家高层能够大举发力规划环评,除了迫于环境与民众的压力之外,更是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落实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扫清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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